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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、第五章(2): ...

  •   云杉这才苦笑了一下,看来主事的人从一开始就打定主意让她先吃点苦头再露面了。
      白挨了一巴掌,好生气哦。

      不过她也没生气多久,很快她的视线就变得模糊起来,剧烈的疼痛不知从何处而起,然后随着血液的循环迅速席卷了全身,她脱力地倒在地上,脑袋重重地磕了一下,在这个全身都被不知名的疼痛侵占了的时刻,另一种疼痛的到来反而诡异地让她感到了轻松。
      更可怕的是,她的意识完全清醒,她不知道这个药的名字,但猜得到这应该是某种新型的毒素,直接作用于神经。
      这是灰黑色地带常用的逼供手法。

      她倒在地上,旁边的云琅一直在叫她的名字,声音罕见的充满了惊慌,她很想再坐起来,跟他说一句我没事,或许还能对他笑一下——她相信云琅能激发她体内一切的潜能。
      可她做不到,她已经拼尽了全身的力气才能控制自己不叫出声,眼睛更像是坏掉的水龙头,眼泪七个八个地往外滚。

      疼痛仿佛持续了一个世纪那么久——其实才过去三分钟。云杉渐渐停歇下来,浑身汗湿得像从水里捞起来的一样,她歇了一会儿,攒足了力气,才慢吞吞地爬起来,一点一点地挪到墙边,靠在墙上。
      云琅被她青白似鬼的脸色吓到了,也挪过去,低声问:“怎么了?很痛吗?现在好了吗?”
      云杉勉强地翘了翘嘴角,轻声回答:“不疼。”

      她的眼泪还没完全止住,嘴巴都咬出了血。
      她说她不痛。
      坚强得让人很想给她一个拥抱。
      ——云琅生平第一次萌生了拥抱一个女孩子的念头,但很可惜,他的手被绑住了。

      没过多久,刮骨削肉般的疼痛卷土重来,云杉先还忍着,后来忍无可忍了,就一个劲儿地用后脑勺撞墙。
      云琅终于知道她这是快要痛疯了,后脑勺是脑袋最脆弱的位置,只有疯了的人才会这么用力地拿后脑勺跟墙壁比谁更硬。

      云琅抿着唇,看着她的动作幅度一次比一次大,然后趁着她某次前倾的时候将头靠过去,她后仰的头理所应当地撞在他的头上,力气大得将他的头也撞到墙上去磕了一下。
      他痛得闷哼一声。
      云杉痛得涣散的神志忽然凝聚起来,她看向云琅,瞳孔肉眼可见地散开了许多。
      眼见她的泪水更加汹涌,似乎并非只是因为疼痛,云琅忙低声安慰:“没事,不疼。你……要怎么才能好受点?要不……我跟你说话,分散注意力?”

      看到她艰难地点了点头,云琅咽了下口水,他从小就寡言少语,不爱言辞,好在他身份出众,与人交往时大多是别人负责找话题,听见有趣的就吭一声,无趣的就左耳进右耳出,他活了二十七年,从来没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好。
      ——直到现在,他多希望自己能够瞬间陆正宇附体,他的语言永远那么丰富,随便扒拉一点东西出来也能讲三天三夜。

      想到陆正宇,云琅灵光一闪——他这辈子注定跟陆正宇有孽缘,两人从小学到初中再到高中都是同班同学,甚至上了大学也在同一个学校。这家伙从小就是个三天不打上房揭瓦的货,他闹得那些笑料要抖出来,恐怕也能讲三天三夜。
      云琅心里有了谱,简单地理了一下思绪,就开始以时间顺序抖陆正宇的黑历史。

      云杉刚到迪拜的时候暗中做了许多训练,其中包括专门的药物训练。
      云琅实在没什么讲故事的天分,再好笑的糗事被他用干巴巴的声音讲来也失去了笑点,幸亏云杉对陆正宇的黑历史毫无兴趣,光听云琅的声音就已经满足了。
      云学长今天说的话,恐怕比他这一年说过的话加起来都多吧。云杉迷迷糊糊地想。

      在云琅讲完小学时期的时候,也不知道是云杉的身体渐渐适应了还是药性逐渐褪去了,刮骨剃肉的疼痛变得不再那么难忍。
      见她好了一些,云琅默默地截住话头——他也发现了自己讲故事的水平烂得可以。

      接到云杉疑惑的眼神,他干咳一声,转移话题:“我听阿宇说,你是哈菲兹亲自从首语招过来的……也给我讲一讲吧。”
      也许“说”比“听”更能够分散注意?

      云杉现在好受了许多,便虚弱地说道:“好啊。”
      她的视线落在角落的落地灯上,疲惫地半眯了眼睛。
      时至今日,她清楚地记得面试时,她和哈菲兹亲王说的每一句话,以及每一刻的感受——

      当时的她已经见过不少阿拉伯帅哥——亲眼见的,网上看照片的。阿拉伯人普遍的高鼻深目本身就是常常用来形容帅哥美女的词汇,但或许是因为哈菲兹亲王天生嘴角微微上翘,让他不笑的的时候看起来也带了些许促狭的笑意,再配上那双深邃有神的眼睛,电力简直扑面而来,难以抵挡。
      说句公道话,他的的确确算是云杉长这么大见过的最帅的男人。
      但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,她心中已有白月光朱砂痣,外面的风景再美再诱人,也与她无关。
      所以当她走进小会议室,看清楚了哈菲兹的容貌后,只是在心里赞了句迪拜皇室血统果然非同凡响,这男人长得真是帅绝了。脸上却一点没表露出来,更没有像小部分应聘者那样夸张地捂住了嘴。

      她礼貌性地对哈菲兹亲王以及他的秘书艾敏先生笑了笑,艾敏先生很有风度地伸手示意了一下他们对面的椅子,用阿语说道:“请坐。”
      云杉刚走过去坐下,就见哈菲兹亲王老大没形象地伸了个懒腰,笑着对艾敏说道:“终于见到了一个最具中国韵味的女孩。”

      她先是不解,又很快反应过来:刚才说到了高鼻深目是阿拉伯美女的基本属性,而东方人的五官相对来说趋于扁平,所以妹子们化妆都是想方设法地让五官看起来更加立体深邃,高光鼻影假睫毛应有尽有。她回想了一下,刚才休息室里有90%的女生的妆容都是这种风格,剩下的10%则走清纯甜美风的韩系和日系。
      而她的相貌大部分随了来自江南水乡的母亲:鹅蛋脸、白皮肤、柳叶眉、杏仁眼、小俏鼻、樱桃嘴。分开看,每一处都无不符合传统的中式审美,组合起来,又带着江南女子的温婉柔情。一头不染不烫、长至腰际的青丝随意地披散在胸前身后,更是将这种古典之美烘托到了极致。

      ……明明是因为时间来不及了才没有化妆盘头发的,却因此莫名占了好大个便宜……
      这种感觉不要不要太爽哦。 (▽`)

      她清了下嗓子提醒自己不要太得意忘形,略略调整坐姿,整个人大写的乖巧。
      “你好,阿西娅小姐。”哈菲兹亲王颇为绅士对她伸出手。
      “你好,哈菲兹亲王殿下。”顾云杉微微一笑,毫不犹豫地把手伸给了他。
      之前不管是去摩洛哥做暑期支教,还是去阿曼交流学习,相熟的中国人都告诉她尽量不要跟阿拉伯人握手。握手不是阿拉伯的传统礼仪,阿拉伯男性和女性之间也从不行握手礼,所以如果他们跟你握手……那么很有可能是想占你便宜。

      因为长得漂亮,云杉在摩洛哥和阿曼的时候,几乎每个刚认识的人都会跟她握手,而伸手不打笑脸人,人家那么热情,她很难拒绝。久而久之她也发现了,大部分人跟她握手都是出于礼节和尊重,他们通常只是做个手势,指尖一碰就收回去了,少部分把手完完全全地握上来,还握住就不想松手的那种,才是以占便宜为目的的。时间一长,云杉就学会分辨了,一见到那种迫不及待地把整只手都糊上来的,她的手就会后缩一些,意思意思地碰碰指尖,一般这样他们就会见好就收了。至少一直到云杉离开,都没有遇上那种一定要死皮赖脸地握整只手的人。
      显然哈菲兹亲王是个非常上道的男人,他轻轻地握了一下云杉的手,掌心都没碰到一块儿去就已经松开了。

      亲王殿下这么懂事,顾云杉挺遗憾的,有幸跟迪拜皇室握手的机会一辈子说不定就这一次,她倒希望能握久一点。

      客套完了,就该进入正题。哈菲兹亲王将云杉的简历放在面前,用阿拉伯语说道:“我已经看过你的简历了,让我非常惊讶的是,你才二十二岁,这么年轻,就已经掌握了七门外语。是因为你语言方面特别有天分还是有什么别的原因?”
      阿拉伯语有标准语和方言之分,标准语和方言、方言和方言之间的区别,差不多类似于普通话跟广东话、广东话跟闽南语之间的区别。

      当时云杉还没有去阿曼留学,也没有去摩洛哥支教,对方言的印象还停留在同学们去埃及留学,最先要学的竟然是埃及方言——虽然她好奇之下有跟同学学过埃及方言,但平时在学校里与同学老师交流基本上都是用标准语,对方言不够熟悉,所以她已经做好了哈菲兹亲王会用迪拜方言问话,并且她有可能听不懂的心理准备。
note 作者有话说
第14章 第五章(2)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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